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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生百味

清代花马池的盐业与盐税

2023年03月02日  张尔榭

宁夏吴忠市盐池县,旧称盐州,明代称花马池,实为“花马小池”,以盛产池盐而闻名天下。清代时人认为:盐为计口授食之物,天下无不食盐之人,故盐之大利有三,一曰国课,一曰商资,一曰民食。也就是说盐与国家财政收入、商人的利益、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一、花马池之地名缘起

历史上的地名都有一定的说法,历代将花马池或称作“盐州”,或称作“盐池”,或称作“花马池”,都与“盐”有紧密的关系。独特的地理构造成就了花马池的盐卤和食盐储量。据《中国矿业纪要》记载,甘肃、陕西、宁夏一带的产盐地区,多在第三纪红土层分布之区,红土地层中常含膏盐类物质,或溶于溪流,或聚于池泊,土层中含盐卤成分较高,与蒙古区之盐池(盐湖)的成因有所不同。更为有意思的是,据《灵州志》记载,汉惠帝四年设置灵州,之所以称为“灵州”,是因为“以洲在水中,随水上下,未尝沉没,故号曰灵洲”。到西魏年间,“又为盐州地。”最初的盐池之地称为“灵州”,后来直接称为“盐州”,则意味着产盐的丰富。从“灵洲”到“盐州”的地名变化,不仅呈现了先民的美好想象,也表明至西魏年间,这里的盐产量已十分可观。

对于“花马池”地名的渊源,有几种解释,但最为贴近的则是与其产盐和易马有关。据《明史》记载,明代中期,黄河河套地区常有蒙古族南下抢掠,于是政府在这里建城筑堡,练兵养马,在卫边的同时,产生了很大的军费开支。宁夏总兵史昭看到边军缺马,延庆、平凉又多马,于是“奏请纳马中盐”。盐池附近就有了以盐换马的交易,盐池即被称为“换马池”,其谐音则为“花马池”。在地方志的记载中,也对“花马池”地名的来源有所记载。相较于一些传说,历史记载更具有真实性。

事实上,花马池有“花马大池”和“花马小池”(或大花马池、小花马池)之分。严格讲,宁夏盐池应称“花马小池”更为精准。胡玉冰教授主编的宁夏珍稀方志丛刊之《花马池志迹》中收有《城图》和《舆图》,分别绘制了城池形制以及有关地形和水文,对我们了解花马池清代时的地理情况提供了最为直观的证明。《定边县志》对于定边花马池的地理位置也有所界定:“疆域,定邑东界靖边二道塘西界甘肃花马池郭家庄,南界甘肃环县走马城北界过墙,西南界甘肃灵州及环县,东南界保安县金汤镇东北西北皆边墙,东西广一百八十五里,南北广二百九十里。县册东界靖边县一百六十里,西界甘肃灵州花马池二十五里,南界甘肃环县二百九十里东南界甘肃安化县二百七十里,北界边墙一百共分十八塘路。”这里对于定边“花马大池”的界定十分清晰,而且明确表明甘肃灵州花马池则于其西界二十五里,也就是宁夏盐池的“花马小池”。《甘肃财政说明书》更有直接记载:“惠安堡池即花马小池,在宁夏府灵州境内。该处产盐之地约方八里,有井八眼;”“陇西县丞即今漳县之盐井也,西和县即今西和县盐关之井盐也,花马小池即今花马池之池盐也。”足见,盐池县古为花马小池更为确切。

二、花马池的产盐与“种盐”

花马池在西北盐业中的地位也十分重要。清代的盐产区,内地区划分为11区,即:奉天、长芦、山东、两淮、浙江、福建、广东、云南、四川、河东、陕甘。其中,四川、云南为井盐,河东、陕甘为池盐。由于当时还没有宁夏的省级建制,所谓陕甘的池盐就是花马池盐(包括花马池片区的孛罗池、狗池、硝池、石沟儿池等小盐池)。《清史稿·食货志·盐法》对各区盐场的存废及配运情况也有记载,河东盐池分东、中、西三场,行销山西、河南、陕西三省。陕甘盐池最著名者花马池,在甘肃灵州,行销陕西、甘肃两省。《甘肃财政说明书》称甘肃产盐之区向定引地,征课者分陇西县丞、西和县及花马小池三处。也就是说甘肃的盐主要按“许可证”定向销售,征收盐税也是花马小池等三处。张琏盐法也认为关中食盐一是出于河东,二是出于花马池,三是出于灵州,四是出于西章。足见大小花马池在全国盐业中的重量以及西北盐业中的翘楚。

花马池为池盐,自然而生。据史料记载“花马池之盐成于天然,假人力自然凝结,采取之时,祗用长柄铁勺,捞推池旁,一经风日,即凝成粒。制盐之时,先将池内积秽,扫除干净,再将卤水灌入,俗名曰种盐,经曝晒数日,即成盐粒。”可以说,花马池的盐是天然的,只需用长铁勺舀出晾晒即成。当然,对于露天的开采,“种盐”还需天工作美,这也反映传统社会原生态生产食盐的局限。“惠安池制盐须相天时,先将井水汲出,再和宿水、淡水溉于町畦之中,俟盐花将起未起之时,略略洒以咸水。咸水者,井水也。宿,即隔年收贮之雨水;淡,即现时所收之甘雨。经此作用,土人名日种盐。隔日,复益以水,如值风和日晒,四五日内即可凝结成盐。设遇霪风暴雨,则所费手续即归无效。故每户盐户均有盐井一二口,盐坝若干畦,又有水濠两道:一盛雨水,一贮井内咸水,以为之备。”由此可见,花马池古法造盐不仅借天时地利,同时也充分体现出传统社会的盐民掌握自然规律,取之有法有度的现象。清代小花马池产盐之地约方八里,有井八眼。每年三月中旬后,招盐夫四百余名灌畦晒盐,三五日成盐一次。如果遇南风,畦面积盐二寸许,如偶遇北风,竟无颗粒收成。足见气候和气象条件对池盐的生产有重大影响。

三、花马池的盐业与盐税

基于花马池盐业的生产和税收,相关税收机构的设置在清代也有所变迁。清初设宁夏盐捕厅,专门管理灵武,花马池诸池盐务,惠安堡设盐捕通判一员,专司惠安堡三池(指惠安堡,海子井,碱池子三盐池)盐务。咸丰三年开始,为筹军饷,各地相继设立厘金总局及分局,甘肃省厘金总局设自同治年间,总管全省税务。宁夏府城原设总局一所,中卫、惠安堡、花马池各设分局。又据新修《盐池县税务志》记载,同治十一年,左宗棠为筹军饷,创设花(花马池)定(定边)盐厘局,放候补道张某负责收税。光绪三十二年,全部厘金俱改统捐,原花惠厘金分局改为花惠统捐分局,

花马池盐税的征收也随着全国“量出制入”财政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清初按引征课,每引配盐二百斤,征银二钱一分五厘五毫,小花马池额引六万七千四百四十张,共征收盐课银一万四千五百三十三两。同治年间,改盐课为厘,用斗计,每斗四五十斤,定章抽厘钱四十文,又带征盐夫口食钱五十文。光绪二十八年,为筹摊赔款,每斤加抽加价钱四文,以驮计,统计每驮二百余斤,在惠池共抽钱一串一十文。光绪三十二年,又改办统捐。光绪三十四年,遵章每斤加抽加价钱四文。光绪末年每年销盐一百五六十万斤,共收统捐、加价、照费折银一万二千余两。可见,作为地方财政的大宗,花马池盐也从最初规范的按引征课到因事而设的盐斤加价,晚清花马池盐的税率及税收项目都有所变化。

概言之,盐州、盐池、花马池或称花马小池的历史,是一部原生态神奇之地产盐的历史,也是一部戍边秣马以盐易马的边塞风情史,又是一部边区内地税收进代化的历史。可谓盐生百味。

张尔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