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鲲鹏贾竣翔)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近日,灵武市纪委监委联合灵武市委组织部和灵武市人社局,成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受处分所在单位分阶段分步骤,采取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2022年灵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过筛式”检查。
“处分决定执行的落实,离不开主体责任的履行,同样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只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协同发力,才能真正提升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灵武市纪委常委王丽说,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工资档次晋升等方面内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再督促,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自查自纠不流于形式,取得实际效果。
“该同志在2022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预发的2022年度考核奖金应通知其本人退回。”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要求其按照规定立即整改,第一时间将整改情况反馈检查组。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处分决定未及时宣布、送达、归档、未按照处分决定进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金发放问题、未按规定降低被处分人员职级和工资待遇、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等问题开展。同时,检查组还对2019年12月至2022年重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2021年处分执行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增强各单位处分执行意识和力度,强化纪律执行,充分发挥处分的教育、惩戒、警示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王丽表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发函督办,限期办结,及时反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若存在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