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春霖)8月4日,记者获悉,近日,自治区水利厅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新规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交易规则》坚持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理念,旨在解决我区用水权交易公开竞价周期长、协议转让流程复杂、申请审核权限不清晰等问题,深度激活我区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潜力,进一步扩大公开竞价方式的覆盖范围,实现用水权市场应进必进,将对我区用水权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交易规则》明确了公开竞价和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取消定向协商。协议转让仅适用于一个自然年内的县域内灌溉用水户之间用水权交易的情形,其他情形必须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此外,还界定了用水权交易期限,加强用水权确权指标与年度调度计划衔接,原则上以自然年份划分短、长期交易,一个自然年内的交易为短期交易。
记者注意到,《交易规则》调整交易需求分级核实权限。采取公开竞价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管理分级权限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信息核实,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方交易需求信息核实。采取协议转让的,应当在交易双方达成意向后填报交易意向、交易水量和价格等,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