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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债不还 法院依法采取措施

2023年09月06日  张梦婷 牛云铭

本报讯(记者 张梦婷 牛云铭)经多次催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直欠债不还,兴庆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其采取临时留置措施。

被执行人郭某2009年与原告签订《耕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约定年租赁费2000余元。但从2020年起,郭某不再按约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经法院判决,裁定郭某需要支付原告土地租金外加逾期付款利息共计1万余元。法院判决后,郭某迟迟不肯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联系郭某,虽然其家属表达了想要偿还的意愿,但是由于与申请人存在其他纠纷,郭某迟迟不愿意做出偿还。9月4日,得知郭某在家,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现场。找到郭某并确认相关信息后,执行法官将郭某带到其所在村委会,希望促成双方和解。但郭某表示自己目前只有偿还5000元的能力,剩余款项暂时无力偿还。申请人也表示不接受郭某分期偿还的方案。在案件没有执行和解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郭某采取临时留置措施。

当天下午,郭某家人凑齐了剩余款项交给申请人,该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终告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