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晓儒)日前,银川市委修订印发了《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6)》(以下简称《规划》),对市委今后四年巡察工作作出总体安排,明确了今后四年巡察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
《规划》提出,今后四年巡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力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加快实现“四个示范引领”目标、建设先行区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
《规划》明确了今后四年市委巡察工作全覆盖对象、范围、任务和轮次,坚持每年开展3轮巡察,每轮安排8至15个巡察对象,到2026年上半年对全市65个党政机关、36个事业单位、9家国有企业和9个工业园区类党组织在内的119个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规划》在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扎实有效的举措,为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