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辉)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66件,结案166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1件,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清晰界定了家庭暴力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加强了对施暴者的约束和制裁力度。银川两级法院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的同时,为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措施。同时坚持柔性司法理念,把法律的刚性与情感的柔性贯穿到家事审判的全过程,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立审执”优先机制,拓宽涉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形式。
近年来,银川两级法院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创新“政府+法院”“法院+行业”综合治理模式,与公安、检察、教育、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了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安全庇护等服务内容的多元化救助机制,同时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参与到反家庭暴力的活动中,协同化解矛盾纠纷。
在反家庭暴力、对受害者提供司法保护的过程中,银川市基层法院依据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力求“一站式”解决受害人司法需求。贺兰县人民法院建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服务站,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有需求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干预,帮助当事人理性判断婚姻状态,化解矛盾。兴庆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宁夏首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岗”,并于今年5月制发首份《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西夏区人民法院首创“两封信”制度,即以离异家庭孩子的口吻书写《致父母的一封信》和以法官的角度发出《法官寄语》,以温情司法守护百姓安宁。
另外,为了更好、更广泛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银川两级法院还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强调家庭暴力的危害,鼓励受害者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有效提升公众反家庭暴力的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氛围与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