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辉 魏罗妮)12月25日,记者从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向237名集资参与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4168万余元。
据了解,该案中,被告人司某、郭某等7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分别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决7名被告及某公司向237名集资参与人退赔款项共计4168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法院迅速依法采取系列执行措施,逐个电话联系判决确认的集资参与人,展开执行案款发放相关工作。
发放现场,执行干警仔细核对了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收款账户信息及应发放案款数额,指导参与人填写领款确认书,为大家逐一办理发放手续。法官还现场进行了普法,再次提醒大家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被所谓的“好项目”“无风险”“高收益”诱惑。
下一步,兴庆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