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小雨)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公告,为丰富春节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将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在县城及德胜片区划定部分区域设置春节临时摊位,申请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19日。
临时摊位设置地点包括物美大卖场东侧(华美街)、太阳城夜市北侧、东方嘉园南门等贺兰县城银河路以南位置,光明东路兰山公园南门、“贺兰往事”特色街区等县城银河路以北位置,以及漫香亭小广场、德胜花园东门口、天鹅湖西门口、虹桥御景西门口、派胜沁园南门口、海亮五号地东门口等德胜片区位置。
各临时摊位占地面积均为20平方米。其中,春联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1月29日至2月10日,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1月27日至2月17日,“贺兰往事”特色街区摊点设置时限为1月22日至2月9日。
申请区域在县城银河路以南的到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办公室(朔方南街68号)办理,申请区域在县城银河路以北的到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办公室(银河东路324号后院)办理,申请区域在德胜片区的到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德胜中队办公室(海亮国际社区六号地东南2号门北侧)办理,申请区域在“贺兰往事”特色街区设置的到贺兰县欣兰广场北侧特色街区办公室办理。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路缘石以上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及其他特殊区域,摊位前必须留出3.5米宽的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主要路口将设置4米至6米消防通道,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遇险情必须避让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允许各商户于1月29日至2月17日在店铺门口临时占道经营,但不准占用车道、车位及其他特殊区域,摊位前必须留出3.5米宽的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