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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服务迎“五一”

2024年04月25日  李博豪 王浩

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李博豪 王浩)日前,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构建良好消费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将对全市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规范。

提醒告诫书要求广告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广告发布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同时,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餐饮单位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点菜单等对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提供服务进行商业营销宣传,广告内容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醒告诫书还对食品广告禁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作出了规范提醒,要求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告诫书还要求广告不得违法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国家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用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

对于互联网广告,告诫书也作出提醒,要求其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达人种草”“消费测评”“网红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检查

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记者 李博豪 王浩)“五一”小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游客的游乐安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于近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辖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着力为游客营造安全、欢乐的节日环境。

执法人员深入览山公园、森林公园、阅海欢乐岛等人流量密集的网红游乐场所,重点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大型游乐设施是否超期运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完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查。同时,向运营负责人宣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安全意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以来,已对辖区内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条,目前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将持续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