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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4年04月25日 

位于银川西夏陵区银西防护林7号井房后以北,四至范围为东以银西防护林淌水渠为起点,向西延伸45米,南以银西防护林井房后为起点,向北延伸55米,在地上有砖木结构房屋6间,水窖1处。因西夏陵区域进行环境整治,需将上述地上附着物予以拆除。请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做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权属资料等到我单位(地址: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综合管理中心208室;电话:0951-5668971)申报处理。逾期未申报的,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