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姝)5月26日,记者从金凤区交警一大队获悉,近日,宁安北街与阅福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调查,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黄某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达到骑行电动车年满16周岁的要求。
据了解,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黄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人行道穿过,即将到达路对面时,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未成年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对危险认知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介绍。为此,银川交警呼吁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在日常出行过程中多加引导提醒,坚决不让未满12周岁孩子独自骑行自行车上路,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独自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在日常出行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平安、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