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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停放空间为居民安全托底

2024年07月26日  孙瑞亭

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配套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划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配套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此举的目的就在于统筹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管理。

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达4亿辆。在保有量急速增长的同时,由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所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现出增长态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同比上升17.4%。其中,八成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九成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及楼梯间。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重点查处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不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与进驻场所自身安全条件不足,形成了风险叠加,存在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作为一个顽固性问题,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反弹较为严重,常常是今天查了能好上几天,过两天又恢复原样。之所以会这样,根本原因还在于停放及充电空间存在缺口、不够用,无法满足居民实际需求。

对此,《通知》明确,宁夏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配建地方标准颁布前,暂时执行以下配建规划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按照0.40辆/户~0.75辆/户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电动自行车车位按2.0平方米/车计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不小于电动自行车总数的50%。新建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5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按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10%~15%配建。显然,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整治,存在着不同群体间不同的利益诉求,采用“一刀切”的整治措施并不合适,还是要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多一些群众立场,出一些好点子、巧方法,快一些抓落实、重细节,坚持系统治理、疏堵结合,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从目前的治理情况来看,银川市通过强化巡查治理、安装智能阻车系统、畅通监督举报机制等,有效降低了违规充电、乱停乱放等安全风险,但要想保持治理效果就需要在出台专项法规、强化日常巡查、设施规划建设、乱象源头治理等方面立规矩、出政策,给电动自行车治理找到切实有效的“规”途。此次《通知》还要求要简化既有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审批、优化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同时支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等。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从居民需求出发、形成治理合力、适度超前规划等方面给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找准“规”途,为居民安全托底。

当然,在持续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的“痛点”同时,要坚持靠标准管源头、靠制度管使用、靠机制管长效,作为使用者更加需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用文明“归位”来积极响应和配合各项治理举措,只有防患于未“燃”,才能真正让电动自行车好用又安全。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