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浩 牛云铭)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北京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枸杞经营店内存放众多印有“宁夏农科院特产”“农科院枸杞”等字样的塑料包装袋和各式礼品袋。执法人员要求店员提供农科院相关授权手续,店员表示无法提供。
据执法人员查证,宁夏农林科学院曾在其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声明,该院未生产销售枸杞及深加工产品,也未授权任何企业和商铺利用“宁夏农科院”“农科院”之名从事经营性活动。被检查商户私自在包装物上印制“农科院枸杞”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有官方“背书”,品质更好更放心,这样“傍机构”“搭顺风车”的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科研机构的公信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商户下架有关包装物,并对其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需认真查看商家资质和商品的详细信息,如遇到商家虚假宣传或者产品质量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