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嘉怡)记者昨日获悉,9月25日起,《永宁县购房消费补贴实施方案》正式执行,通过以旧换新购房可申领消费补贴。同时,缴纳不动产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契税的自然人,还可按照缴纳契税额分段领取电子消费券。
本次购房消费补贴,主要针对购买永宁县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共有两种类型:一是以旧换新购房消费补贴,总额度为100万元,对政策执行期内,出售宁夏区内“旧房”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和相关税费缴纳,购买永宁县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对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80元的购房补贴。二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总额度为200万元,购买永宁县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购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消费补贴单套补贴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且以旧换新购房消费补贴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不可重叠使用。补贴申领时间为9月25日至11月30日,补完即止,市民可到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62号、63号、64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永宁县同步开展2024年“金秋迎冬”不动产契税消费券活动。永宁县财政出资200万元,开展缴纳不动产契税发放电子消费券活动,针对永宁县缴纳不动产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契税(以办结时间为准)的自然人,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契税,分段在“云闪付”APP领取电子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分为四个档位,个人实际承担契税在4000元(含)至6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12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6000元(含)至8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20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8000元(含)至10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25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10000元(含)以上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4000元电子消费券。
该项补贴可在9月25日至10月31日申领,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契税的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契税缴纳发票等印证资料,到永宁县商投局3楼商务管理办登记、确认信息,随后银联将定向发放对应电子消费券,领券后用户可在11月30日之前在永宁县辖区内相应门店消费。消费券单张面额为100元,消费每满150元即可核销1张100元消费券,持有多张可叠加抵扣。本次消费券以缴纳契税后在商投局登记确认信息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政府投入资金使用完后将自行终止,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视为主动放弃,同步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