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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将改变什么

2024年10月17日  刘薇 周志翔 皇甫世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即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驾驶、停放、充电、管理等方面,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规范,并且明确了相关处罚细则。比如,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警告或罚二十元;骑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可能会被扣车,最高可罚二百元;骑无牌电动车的,责令改正,罚款三十元;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最高可以罚三万元,还要没收违法所得。

与此同时,对于相关部门也明确了责任,比如,改扩建城市道路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新建的小区停放和充电场地必须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公共充电桩要公示充电价格。如果小区没地方划停车区,可以利用周围的公共场地划设停车场所。

那么,新规实施之后,各方的压力到底是什么?如何才能让新规更好地服务城市环境,提升城市交通效率呢?

观点①

规范不文明骑车

是一项长期工作

骑车人最担心的,可能是不戴头盔要被罚,因为很多人还没形成天天戴的习惯。没被抓过、罚过,所以总是心存侥幸。

也不是没有治理过,只是一阵风式的整治效果有限,因此更加需要执法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但凡力度不够,就形不成意识。戴头盔不是愿不愿,而是该不该的问题,不能真等出了事故再来讲规矩。其他规定也一样,不能骑无牌的、改装的,这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骑车技术好不好是一方面,规则与安全意识不够,才是让人最担心的。

一些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原因就出在这里,舍不下一时的个人便利,积久则导致整体交通低效。换句话说,提升交通参与者素养是改变的关键。要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治素养,除了罚,还要奖,双管齐下才能为全社会提供正向倡导,长期坚持做下去,可以让文明驾车成为一种“肌肉记忆”,无须提醒。

观点②

创造更便利的骑行条件

管理规定明年正式实施,实施前的这段时间是个过渡,为正式实施打下基础。除了广泛宣传,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熟知规定,也应该在城市交通组织上继续优化,创造出更便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条件。

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是满足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群体出行需求的必然要求。城市交通复杂多变,但有力的引导能够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这要让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在平面、空间或时间上尽量分离,减少它们的冲突点,并确保电动自行车在相对安全的状态下行驶。同时,还得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安全的候驶区域,并做到有实物隔离,保证骑车人之间视线清晰,互不干扰。

电动自行车与其他交通出行方式一样,都需要拥有足够的路权,这包括不同车道的施划,复杂路段的组织优化,车辆停放的规划,并且为绿色出行留下足够的拓展空间。比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道路规划,为电动自行车设立专用道。这不仅能提高道路交通的有序性,还能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更加安心。通过科学合理的信号配时,确保电动自行车能够安全、高效地通过交叉口。

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重点考虑,保证不同出行方式的路权。

交通组织规划适配电动自行车骑行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为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

观点③

公共交通系统应当更加多元化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年来快速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共交通系统无法满足多元化的需求。在广东,电动自行车被称为“电鸡”,甚至是“电蟑螂”,百万级的保有量,让城市的交通压力骤增,这还是在公交网络比较完善的状况下。银川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尚处于增长爬坡阶段,早一点治理,早一点疏导,我们就能够早一点占据主动。

尤其是在公共交通网络上,不妨多动动脑筋,用精耕细作的方式提前部署运力。比如更多形式的公共交通,包括小巴、招手停、社区公交等,更好地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让不同的出行方式共同分担交通压力,城市的交通状况才能更加健康。电动自行车之所以方便,就是不堵车、成本低,甚至在一些节假日,电动自行车还起到了重要的分流作用,充分利用了有限的道路资源。比如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中国花卉博览园附近就紧急调配了很多共享单车,服务进出游览的市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的交通压力。因此,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是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而且是重要的一部分。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不妨通过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甚至采取更加鼓励的态度,让市民安全有序高效地使用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建设一些服务重要基础设施的接驳站点和枢纽,让电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系统无缝衔接,提升整体交通网络的通行效率。

刘薇 周志翔 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