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风险排查,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贺兰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前期,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企业和养殖户的责任主体地位,共与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签订40份责任书。渔政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全县各大养殖场点,对渔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苗种、饲料、鱼药等渔业投入品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并严禁使用禁限用药物,指导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
此外,贺兰县加大养殖环节抽检力度,完成全县风险、监督监测样本30个,全年共完成97个样本监测,主要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地西泮等,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同时,贺兰县还加大达标合格证开具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宣传力度,今年全县11家水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企业,共有9家达标合格证场点自检了鲤鱼、草鱼、南美白对虾、斑点叉尾鮰、白鲢、花鲢、河蟹、鲈鱼、鲫鱼、泥鳅、虹鳟11个品种,963.43吨,出合格证10925张,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等指标,检测全部合格。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在防控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贺兰县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及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分析盐碱地水产品营养价值,提高地区基层水产品检测工作条件,确保质量安全源头把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能力。
本报记者 吴春霖 张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