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12月5日,记者从灵武市获悉,当天,灵武市向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发放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交易金额3.72万元、面积4.9575亩。本次林票的发放,标志着宁夏首笔林票交易和第一张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的“诞生”。
今年3月,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在灵武市崇兴镇海子村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采挖移植林木,改变林地用途4.9575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被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
针对涉案林地恢复事宜,经过前期充分沟通协商,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此次与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签订《国有林票交易协议》,由违法主体购买国有林票进行生态补偿,林草部门代为履行植被恢复义务。协议签订后,合作社线上提出申请并完成缴费,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再按程序严格审核并于公示期满后制发了该笔林票。
据悉,该林票不对应具体林地且合作社购买林票后不享有林地、林木权利,仅作为置换履行该项植被恢复义务的有效凭据。一张林票,实现转“伐”为“护”,不仅有效解决了林业行政处罚中植被恢复困难、恢复效果不佳、涉林案件结案时间长的“大问题”,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成为拓展生态补偿机制中的有效探索和生动实践。
近年来,灵武市在探索建立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全方位发展林下经济等方面蹄疾步稳,形成了一系列改革成果。近期,灵武市又探索先行先试,运用林票大胆破题,制发宁夏首张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不断更新“山林权改革”成果。
下一步,灵武市将立足资源禀赋,在各项示范任务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推进碳汇项目交易,推动资源变资产,逐步完善使用国有林票开展生态补偿和绿地占补平衡的工作机制,提升全市林草管护水平,形成护绿兴绿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