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庆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职责,“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管某某、银川市某家居店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被执行人偿还借款56万元。然而,调解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玩起“消失”。今年11月14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藏匿于甘肃省兰州市某家具城内,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并于当月15日上午找到被执行人。尽管耐心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至兴庆区人民法院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佐某某欠付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7万余元,今年11月5日,王某向兴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即将退休,有一笔企业年金即将发放,但其名下账户无法在网上冻结。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于次日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冻结被执行人账户,高效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在刘某与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赵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1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然而赵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但车辆一直下落不明。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有关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相关地点并依法扣押该车辆。
兴庆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案件程序,持续创新执行举措,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多举措赋能执行工作,有力震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记者 张佳丽 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