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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发布梯次培育实施方案 推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 2025年03月26日  肖梦琪

本报讯(记者 肖梦琪)近日,《银川市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构建“育小、登高、升规、晋位”的梯次培育体系,推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市科技型企业和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总数分别超过2800家和200家,为银川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方案明确,我市将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标杆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以及“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动企业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梯次发展。

在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方面,积极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积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按照自治区奖励额度给予1:1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择优给予项目支持。

积极培育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

积极培育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雏鹰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瞪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

在实施创新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方面,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2%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根据增长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梯度补助。

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载体,对创新型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

支持创新型企业引育高端人才,对创新型企业科技人才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认定为市级创新团队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

优化创新型企业发展环境,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大“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支持力度,给予企业单笔不超过200万元、总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

据了解,此项工作由银川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园区协同推进,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阶段、各类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认定结果推广,激励更多企业投身科技创新,营造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争创一流的创新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