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辉)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春雷行动”。
宁夏某水处理公司与任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某某长期隐藏行踪,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在获得任某某的藏匿线索后,迅速行动将其控制并传唤至法院。面对任某某的严重抵触情绪和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详细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任某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履行了7万元执行款。
另一起涉及电动车买卖的案件中,张某某在收取王某某购车款后,却未交付车辆。在执行阶段,张某某消极应对,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后发现张某某刚满20岁,推测其可能仍在求学或与父母共同居住,遂前往其父母住处。执行法官向张某某父母耐心解释:“若孩子继续逃避,不仅会影响案件执行,对孩子的个人征信、未来学业、就业等方面都可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张某某父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表示会督促孩子主动解决问题。在父母的劝说下,张某某主动来到法院退回购车款。
今年以来,兴庆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围绕提升执行质效、化解民生难题、完善长效机制等关键要点作出规划,构建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模式,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