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嘉仪)5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炜、雍辉、李全才、冯伟斌、马红军、马晓兰、常洪斌,秘书长孙瀚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卫鹏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等。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要深刻认识这一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律贯彻实施。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扎实推进《银川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激发我市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为人民履职 为首府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