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该如何规范?不同视角下有不同关切。今年9月以来,宁夏开展“暴走团”扰序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引导群众规范开展徒步健身活动。不少市民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秩序的作用表示认可,但争议与担忧也客观存在,部分市民指出“暴走团”背后藏着中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不足、公共空间分配失衡等问题。
此次整治的价值,不仅在于让“暴走团”远离交通要道,更在于探索健身需求与公共权益的平衡路径。治理并非一劳永逸,既需交警部门持续监管,也需多部门协同做好空间分配、文化供给等工作,还需倾听民意完善措施。唯有以长效思维推进治理,才能让“健身路”与“公共路”并行不悖,让公共空间真正满足所有群体的需求。
◇支持整治◇
@Sigrid(宁夏)
终于整治了!
@烟花易冷(宁夏)
好好整顿,不管不顾不让道,走路不顾及他人,占道严重!
@蓝天白云(山东)
有的“暴走团”举着广告宣传旗给商家做广告,不是单纯的健身行为了吧。
@银川锐评
“暴走团”争议的本质,是公共空间资源分配博弈。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单纯禁止,毕竟健身需求还在。不管咋说,近期治理乱象,好事儿一桩!专项整治过后,要让日常监管跟上,把好规矩界限,同时也要防止出现利益链。
◇ 提出建议 ◇
@缓步前行(宁夏)
公园也不行啊,路都占得满满的。
@莫莫(宁夏)
他们签承诺书能算数不?
@牛牛(云南)
必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宁夏深1度
全国不同地区对“暴走团”的管理方式和信息公开程度不尽相同,但像宁夏这样以省份为单位去公布总体数据的情况还是罕见的,因为这太难统计了。所谓的宁夏整治“暴走团”,其实是约束“暴走团”不得在城乡道路上活动,这与一些网友的心理预期还是有一些差距的。发布“暴走团”的数据,不该是交警部门;规范“暴走团”的行为,也绝不是交警部门一家之责。这不仅关乎一时一事的处置能力,更体现着管理城市的智慧与温度。
◇ 深层思考 ◇
@王永昌(宁夏)
这恰恰反映了当代中老年人面临精神文化供给不足、只能选择简单重复的运动来进行补给等社会问题,并不是交警可以解决的,需要多方协作。
@所遇皆美好(宁夏)
不能说他们是“暴走团”,据我所知他们是退休的或是送孩子上学后去锻炼的一些人,他们也没有占用大马路影响交通,他们只是在公园渠边快走,也是一种锻炼方式。不好的一点是,如果在居民区附近的话,音响的声音确实会影响居民休息。
@央视网快看
这种为自己的健康让社会“得病”的行为由来已久。“暴走团”用“法不责众”来为自己做支撑,但最该出手的恰恰应当是法律。如果法律都不能治理这样侵害路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国又怎么能落地?
@人民日报
社会对群体的认知往往依赖典型事件形成标签。老年“暴走团”阻碍应急车辆、霸占公共资源等失范行为,容易成为舆论聚焦的典型案例,年轻人可能会将对个别老人的不满,迁移到对整个老年群体的态度上,产生反感老年人的情绪;而多数理性的老年人,可能会因群体形象受损而感到委屈,甚至对年轻人不尊重长辈产生抱怨。这种双向的“负面情绪”,可能加剧代际隔阂,让原本尊老爱幼的和谐关系出现裂痕,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础。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尊重是相互的。
@银川新闻联播
我们非常支持和鼓励中老年人积极锻炼身体、追求健康生活,但另一方面,健身不能以牺牲公共安全和他人权益为代价。这次整治的成功,说明在“我要健身”和“我要安全”之间是能够找到平衡点的,希望所有健身团体引以为戒。
本报记者 刘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