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1月15日起放寒假
教育厅:寒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
版次:4 作者:李姝
本报讯(记者 李姝)11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自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假,普通高中自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假;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假,高三年级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假。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月26日(星期一)。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要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中小学寒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
加强师生安全工作。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做好学校校舍、消防、用电、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利用假期时间彻底整改落实。要开展师生假期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和防诈骗等主题,落实假期期间“周提醒”要求,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及学生 “做自己安全第一责任人”。
同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各地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此外,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服务,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