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
灵武市、永宁县、金凤区颐和城府社区喜获殊荣
版次:2 作者:李鲲鹏 刘嘉怡 杨小龙 刘旭卓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 刘嘉怡 杨小龙 刘旭卓)1月23日,国家民委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宁夏共有8个地区和单位榜上有名,我市灵武市、永宁县、金凤区颐和城府社区喜获殊荣。
国家民委于2023年3月开展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过组织推荐、严格评选、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
近年来,灵武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奏响了“会盟之地、团结之城”的时代新音,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视觉形象宣传、“古韵灵州一家亲”各民族交往联谊等系列活动,形成一行业一特色、一领域一特点,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润物细无声”。
永宁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通过加快推进城乡发展、有力有效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讲好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故事,激发各族群众强烈的情感联系、文化认同和心灵共鸣,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金凤区颐和城府社区以促民生服务为重点、促社区和谐为目标、促民族团结为落脚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开展“邻里互助践初心 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构建了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有的精神家园。
据悉,国家民委将加强对示范区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为各地区各部门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样板,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