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厅冒用“盐池羊肉”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版次:2 作者:王浩 牛云铭
本报讯(记者 王浩 牛云铭)明明使用的是普通羊肉,商家却写成“盐池羊肉”,误导消费者。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餐饮单位的电子菜单内标注的是“盐池羊肉”,但执法人员通过查验进货票据发现,该餐饮单位购进使用的羊肉并非“盐池羊肉”,实际来源与电子菜单中的宣传不符。
经查,该餐饮单位为吸引消费者,在使用普通羊肉的情况下,对外宣称其菜品为“盐池羊肉”,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商家为了逐利,使用一些与实际不符或引人误解的菜品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实际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