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新开设6个专业职称评审 公需课学时缩减40%

版次:4 作者:郭振

本报讯(记者 郭振)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启动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记者获悉,今年我区对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开设了6个专业职称评审,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专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

此次修订中加大服务重点产业力度,对现代化工、轻工纺织、新材料专业分别开展专项评审,实行“一产一策”“一链一策”。支持宁夏高等研究院和六盘山实验室、贺兰山实验室开展自然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适度向教育、科技、卫生、农业、数字、环保、安全、交通物流、新经济新业态等领域倾斜。深化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在乡村振兴一线有突出贡献者,按规定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此外,开展新职业(专业)人才评价。新制定数字技术工程、药学(非临床)、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养老护理、规划等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新开设6个专业职称评审,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专家库,促进新职业人才队伍提质扩容。

完善特殊岗位职称评审标准,指导各高校、职业院校制定适应本校思政工作与教育管理特点的辅导员、思政课教师、行政人员、行政与教学“双跨”人员等职称评审条件,实行“自定标准、比例单列”。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在每个地级市选择1~2个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民营企业作为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优化灵活就业人员职称评审服务,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职称评审需求。

落实援外医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列入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名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截止时间调整至2027年。实施继续教育“减负”行动,按照人社部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课学时不少于90学时,结合我区实际,公需课学时由每年30学时调整为18学时,缩减40%,线下参加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与在线学习公需课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