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
版次:05 作者:李鲲鹏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全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引导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提升空间品质、激发发展活力。
《指南》明确,城镇开发边界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风貌定位、天际轮廓线、建筑特色等控制指引内容开展城市设计,细化历史文化保护、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内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公共开敞空间便利化使用。
《指南》提出,要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设置为单元详细规划和街区详细规划两个层级。单元详细规划侧重统筹性,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指导街区详细规划编制,深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提出街区主导功能和开发强度控制,主要体现底线约束、总量控制、结构布局和民生保障等管控内容;街区详细规划侧重实施性,细化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的传导内容,结合5~10分钟便民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明确地块的位置、使用用途和开发强度等管控指标,主要体现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实施性安排。
《指南》还针对重点开发区域、城市更新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城乡融合区域、开发区等不同区域,明确了规划编制重点内容,推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盘活低效用地资源,解决存量空间碎片化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