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银川出台“九条措施”

版次:05 作者:李阳阳

本报讯(记者 李阳阳)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市近日出台“九条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快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通过畅渠道、报问题、消隐患、养习惯,从源头治理安全隐患。

根据“九条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公告牌制度,明确内部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同时公告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流程以及奖励金额等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纳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整改,或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分析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列入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建立相关奖励制度、是否向员工宣传到位、奖励是否兑现到位、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各县(市)区、园区要把此项工作列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巡查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督促部门加强指导、企业加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