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版次:06 作者:银川市人民政府

(第七批 2025年6月14日 )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1 D3NX202506040028 杨家湖是被列入保护范围的湖泊湿地,2024年变更为住宅用地。 金凤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不属实 无 无 已办结 无

12 D3NX202506040010 银川市兴庆区吾悦广场北侧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兴庆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部分 属实 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空地环境卫生整洁。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正在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在四周加装围挡。目前,正在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13 D3NX202506040014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旧货市场西侧鱼塘被润腾公司非法填埋,鱼塘周边7亩林地内2000棵国槐、129棵果树、100多棵沙枣树,被润腾公司砍伐。 兴庆区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旧货市场西侧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4.29亩,地貌为坑洼水面。在2022年实施强家庙资源综合利用市场项目建设过程中被平整利用,不存在非法填埋现象。

不属实 无 无 已办结 无

14 D3NX202506040019 银川市灵武市石沟驿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1.非法接收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未进行危废鉴别,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混合填埋。 2.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 3.未采取废气处理措施,直排大气。 4.接收的工业固废未进行全成分检测。 5.接收的工业固废按粉煤灰记录,涉嫌台账造假。 灵武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非法接收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未进行危废鉴别,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混合填埋”问题不属实。

一是查看相关手续,该填埋场可以接收灵武市辖区内的包含污泥在内的一般固体废物。

二是根据相关文件及监测报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属性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工业固废标准,根据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登记信息,该公司产生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

三是根据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图及现场照片,该填埋场中不同区域用于填埋不同种类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同种类的固废填埋量有不同的库容设计,并在不同的固废填埋区设立有相应的标识牌。

2.群众反映的“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问题不属实。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要求贮存场产生的渗滤液采用回喷的方式处理后暂存于渗滤液调节池用于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明确有渗滤液收集池,池内存有渗滤液,同时企业有配套水泵及抽水管,对渗滤液池里收集的渗滤液进行抽取回喷,不存在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的问题。

3.群众反映的“未处理废气”问题部分属实。根据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填埋场主要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填埋场1座,属环保工程,不建设燃煤锅炉,主要产生废气为扬尘。

4.群众反映的“接收的工业固废无全成分检测”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入Ⅱ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同时满足有机质含量小于5%(煤矸石除外)与水溶性盐总量小于5%两项,无需进行全成分检测。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提供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包含有机质含量与水溶性盐总量的成分;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缺少这两项检测。

部分 属实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一是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加强洒水频次,落实降尘措施,按要求开展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自行监测。经企业2025年5月份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阶段性办结 无

15 D3NX202506040005 2022年至2024年,马某在灵武市水洞沟西北侧一废弃砖厂内非法填埋大量煤矸石。 灵武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不属实 无 无 已办结 无

16 D3NX202506040006 银川市灵武市崇新镇中北村修渠过程中,土地挖开半年无人管理,扬尘扰民。 灵武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开挖半年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该问题为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施工现场情况,项目于2025年3月15日开工建设,由于道路狭窄,施工空间有限,施工单位变更计划,由自南向北改为自北向南依次进行施工,完成渠道改造后对中北村七队53户群众入户路进行铺装硬化。现已完成全部路段的渠道改造和39户群众入户路面铺装硬化工作。为避免施工造成拥堵,影响当前群众节假日生活及出行,剩余14户群众入户路暂未铺装,不存在“土地挖开半年无人管理”问题。

部分 属实 强化建设期间扬尘管控,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一是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加强抑尘措施,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抑尘洒水,降低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已办结 无

17 D3NX202506040007 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宁夏尚佳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2023年上半年在项目用地内无任何防护措施填埋大量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该项目填埋过程中用从宁东化工厂拉来的疑似危废的工业废水用于降尘。 灵武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2023年上半年在项目用地内无任何防护措施填埋大量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问题部分属实。通过查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内容中未提及使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情况,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对该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项目区域12个网格柱状土壤及背景点厂区轴向西侧20米、40米、60米表层土壤现场采样实况,在12个网格柱状样中,均存在不同深度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基本 属实 1.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范围及污染程度。

一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针对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况,予以立案调查。

二是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结果,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待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和填埋量勘测报告出具后,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阶段性办结 无

18 D3NX202506040009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北侧永二干沟内,垂钓者丢弃垃圾,污染沟渠。 永宁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垂钓者丢弃垃圾”问题部分属实。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北侧永二干沟附近存在垂钓者岸边丢弃垃圾情况。

部分 属实 清理永二干沟沿岸垃圾,保持永二干沟周边环境整洁。 银川市望远镇人民政府对永二干沟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望远镇人民政府对沿岸围栏进行加固维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加强沟边垂钓行为文明劝导,严禁乱丢垃圾。6月8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对永二干沟水质进行检测,6月9日出具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已办结 无

19 D3NX202506040008 银川市金凤区福州街碧桂园嘉誉里13号楼下的金签子、鼎宫两家烧烤店,晚上11点、12点喧哗声严重扰民。 金凤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倡导文明经营,避免噪声扰民。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于6月5日要求两家烧烤店加强管理,夜间经营期间,劝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喧哗声扰民。两家烧烤店已于当日落实整改要求。 已办结 无

20 D3NX202506040011 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东侧多家木材板材加工厂,排风口异味、风机噪声扰民;小区化粪池由于设计建设不合理,导致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永宁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木料板材加工厂实为宁夏恒梓源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厂区,因企业北区厂房生产过程中车间门未关闭,导致车间内部分气味逸散,车间风机工作时产生噪声。该问题属实。

基本 属实 降低噪声、排风口气体及下水道臭味对居民造成的生活影响。 一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于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风机噪声及异味进行现场检测,噪声、废气检测结果达标。为了进一步控制异味扩散,要求企业在生产期间要关闭北边厂房车间门,防止车间内异味逸散。对于风机噪声,该企业表示厂区北侧厂房风机使用率不高,承诺后期将不再使用。

已办结 无

21 D3NX202506040012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东侧停车场旁马路下水道间歇性有化工恶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永宁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部分 属实 定期对该处下水管网进行清掏,减少异味扰民。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5日至6月6日,组织物业公司对南岸阳光小区周边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进行清掏、冲洗,并修复破损下水井盖,在下水管网与雨水井连接处安装逆止阀17个,减少臭味互串逸散。 已办结 无

22 D3NX202505300022 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宁县博盛水务有限公司污泥,该公司使用虚假污泥检测报告,将污泥运至石嘴山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填埋。 永宁县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22年7月至今,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理协议;2023年1月至今,永宁博盛水务有限公司与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理协议。

2.2025年1月,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对永宁博盛水务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进行检测,并于1月16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结论为符合第二类填埋场入场要求,并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将污泥运至石嘴山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填埋。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委托过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方公司检测。

部分 属实 核实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 目前正在等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核查结果。永宁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核查结果处置。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