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职、柔性、预引进”引才方式▶出台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政策▶打造“塞上江南人才温馨服务站”

宁夏再出新招实招广纳贤才

版次:04 作者:肖梦琪

本报讯(记者 肖梦琪)7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宁夏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方面推出相关政策,取得显著成效。

宁夏建立“全职、柔性、预引进”等多种引才方式,对全职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或入站博士后,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评审副高级或中级职称,留宁入职的博士后,只要条件具备,可评审正高职称,不受工作年限限制。新增外国人来宁职称评审,探索启动国际职业资格互认工作;相继出台青拔人才培养11条、博士后管理9条、民企职称评审10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18条等人才培养政策措施。比如:支持用人单位通过顾问咨询、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挂职兼职等形式,柔性引进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择优选聘为“自治区特聘专家”并给予经费资助,解决产业发展难题。将新领域、新业态纳入国务院、自治区特殊津贴选拔和青拔人才培养的范围,增加企业、金融、葡萄酒、新业态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家规定的27个职称系列稳定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为新领域、新业态、新专业设置专业职称,提供相应的评审服务。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措施》,出台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政策,将高校、高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专兼职经历、科创专员服务基层与优秀青年干部下基层挂职经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作为职务职称晋升、人才选拔的重要业绩。修订完善37个职称专业评审条件,完善各类人才、载体评估考核细则,突出“创新能力、业绩质量、成效贡献”标准,突出“干什么、评什么”“干得好、评得上”,所有修订职评条件全部设有破格条款,有666人已破格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满7年、1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实行“跨地交叉”“跨行类比”“良莠同台”“中期终了双评”等评价形式,建立人才培育与载体建设全周期跟踪服务模式,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在近三年的考核中,有108名青年拔尖人才退出培养,2名考核优秀的提前结束培养期。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的评估整改,不断提升人才载体的建设质效。

此外,继续打造“塞上江南人才温馨服务站”,完善区、市、县(区)三级人才服务模式,市、县(区)设立人才服务窗口,银川市设立外国专家服务窗口,做好8大类16项人才业务受理工作,及时回应和解决人才单位和人才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