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版次:04 作者:银川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全体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于 2025年 9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10时 00分至 10时 23分,在全市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 7分钟。发放程序为:

(一)10时 00分至 10时 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 36秒,停 24秒,反复 3遍,时间 3分钟);

(二)10时 10分至 10时 13分,发放空袭警报(鸣 6秒,停 6秒,反复 15遍,时间 3分钟);

(三)10时20分至 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