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屋装修安全

我市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版次:02 作者:李鲲鹏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记者12月8日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在我市部署开展的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房屋装修违规操作被列为重点。此次排查整治明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饰装修巡查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是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巡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按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制定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细则与巡查流程,严格落实装修申报登记制度,与装修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禁止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同时,需向装修人员、施工人员开展法规宣传与安全教育,组织专人或组建巡查小组负责巡查工作。巡查人员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约及安全技术要求,及时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并按规定报告。

此次排查整治明确,房屋装修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拆除承重墙、剪力墙,在承重墙上开门窗等),不得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或混凝土墙体,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含阳光房、露台封闭等),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确需改动须报燃气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拆改供暖、通风、空调等共用设施设备。

本次排查还明确了噪声管控标准,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可进行噪声作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禁止噪声施工。此外,物业企业要在装修初期(进场后3日内)至少巡查1次,施工高峰期(结构改动、水电改造等阶段)至少每2日巡查1次,一般施工期至少每周巡查1次,并可根据施工复杂程度增加频次。对有违规记录、施工复杂、涉及禁止行为审批后施工的住户,要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实行重点盯防,接到投诉或举报后立即开展针对性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