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周志翔
上海的一名数码爱好者沈某一年内通过12笔订单购买12部手机,均在7天内激活使用后申请无理由退货,包括3次同款同配置手机的成功退货。最后一次,商家拒绝了他的退货申请,他竟将商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远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滥用退货权利,有违诚信原则,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购物平台设置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本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体验,是一项充满善意和温度的举措。然而,当事人沈某却将“无理由退货”当作肆意妄为、不承担消费后果的借口,是对商家信任的践踏、对市场规则的公然挑衅。
诚信无价,我们每个人都应珍视自己的信用,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让“无理由退货”回归其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初衷,而非成为别有用心者随意滥用的工具。
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和谐有序运转的基石。12月22日,央行发布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央行推出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回应了民生需求与经济发展痛点,兼具温度与力度,避免“一次失信长期受限”,激发微观主体消费与创业活力。
金融机构也能从政策执行中获取有益信息,从中筛选出真正诚信履约的群体,减少历史逾期记录对信用评估的干扰,从而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质效,实现风险可控与服务优化的双赢。
诚信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的通行证,做人要以诚信为本。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与人交往,只有守住诚信的底线,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弘扬诚信文化,既要坚持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也要通过合理修复机制强化公众履约意识,引导形成崇信向善的社会氛围。
周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