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修多久全责方就得赔多久?

法院:停运损失“天数认定”有标准

版次:04 作者:刘旭卓

本报记者 刘旭卓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不少车主理所当然地认为——车子在修理厂停多少天,全责方就得赔多少天的停运损失,真是这样吗?近期,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停运损失不能“躺赚”,赔偿天数必须合理。

今年4月,出租车司机杨某与于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于某全责。杨某的车辆前保险杠、右后车门等多处受损,送修后在修理厂停了整整28天。双方对维修时长是否合理争执不下,又因均未留存现场照片,协商陷入僵局。

法院受理此案后,并未简单采信杨某主张的28天停运天数,而是依职权调取了保险公司定损照片,并向多家第三方维修厂进行市场工时询价。结合受损部位、维修项目及行业通用维修标准,法院认定该车维修天数合理区间为10天至12天。最终判决于某赔偿杨某11天的停运损失。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停运损失不能简单地按车辆实际停放天数计算。”承办法官介绍,赔偿范围仅限于合理的维修周期,因车主怠于跟进、理赔流程搁置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多余闲置天数,需由车主自行承担。本案中,杨某也自认有3天系等待保险公司代位赔付流程所致,这部分时间显然不属于合理维修周期。

办案法官详细解读了停运天数认定的三重依据:一是市场询价是公允标尺,通过走访同类维修厂核实工时,既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又防止损失金额不当扩大;二是行业惯例是重要参照,对于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优先修理、快速修理”是行业通行做法,可作为判断维修周期合理性的辅助依据;三是止损义务是法定义务,车辆长时间停滞期间,车主负有主动催促进度的责任,放任损失扩大不仅有违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敬业、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官提醒】

发生事故后务必留存现场照片、车损视频等证据;维修期间要主动跟进进度,保留好催修记录,如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已履行止损义务。停运损失不能靠“躺平”来博取,积极止损才能让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