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王浩南 雍雨
本报记者 王浩南 雍雨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立达锦里小区部分业主向媒体反映,自己购房时合同约定物业费为1.8元/月/平方米,交房时却被统一按照2.2元/月/平方米收取,对此业主纷纷提出质疑。
据了解,立达锦里小区不同时段购房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物业费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其中,2023年购房业主合同约定前期物业费为1.8元/月/平方米,2024年购房业主合同约定前期物业费为2.2元/月/平方米。2025年小区集中交房期间,物业公司统一按照2.2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物业费,这让持有1.8元/月/平方米收费合同的业主难以接受:“合同白纸黑字约定的价格不能随意更改。”多位业主坦言,只认可购房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对统一涨价收费不予认可。
针对业主质疑,宁夏华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达锦里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作出解释。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前期购房合同标注1.8元/月/平方米物业费,是银川市未实施物业费“一费制”前的计费模式,彼时物业费、电梯费等分项收取。2024年银川市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新规,实行物业服务分级定价,费用统一包干、不再单独收取电梯费,小区目前执行的2.2元/月/平方米,为带电梯住宅的三级物业服务统一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厘清收费争议,记者走访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据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波介绍,立达锦里小区2022年完成前期物业招标,原物业费2元/月/平方米,电梯费按楼层阶梯收取。2024年7月1日,银川市实施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明确带电梯住宅的三级物业收费含所有项目最高不超过2.2元/月/平方米。经核算,该小区原综合收费标准达2.4元/月/平方米,按照新规下调至2.2元/月/平方米,符合政策要求。
针对部分业主合同显示物业费为1.8元/月/平方米的相关情况,主管部门明确,该价格为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的优惠承诺,严禁物业变相涨价,低于指导价的合同需按原约定执行,差价由开发商补齐,不得转嫁给业主。
目前,针对持有1.8元/月/平方米物业费合同的业主,立达锦里小区物业在对业主房屋物业费与电梯费合并核算后,总额超过2.2元/月/平方米的,按照2.2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总额低于2.2元/月/平方米的,则按照实际核算费用计收物业费。因为该小区尚未整体交付、未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持续有效。待小区完善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共同商议定价。
【整改措施】
下一步,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物业服务中心将结合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物业收费乱象,对违规收费企业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规范物业收费及服务标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