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张佳丽 马志伟
本报记者 张佳丽 马志伟
近日,市民唐先生向媒体反映,他通过宁夏丽森租车咨询车辆“以租代购”业务,在未核验现车的情况下缴纳1000元订金,不料商家先后介绍的两款车型,里程表显示公里数均与前期宣传严重不符。他提出退款后,订金被商家以产生运输成本为由长期拖延,无奈之下,唐先生求助媒体。
今年6月,唐先生因原有燃油车油耗高、用车成本大,计划置换车辆,通过网络联系到宁夏丽森租车一名销售人员,咨询二手车“以租代购”业务。“我当时明确询问是否有二手方程豹豹5车型,对方答复有车、可随时看车。”唐先生告诉记者。
对方后续告知,门店暂无现车,车辆存放于外地合作门店,需要先缴纳1000元订金,方可将车辆调回银川供客户查验。为顺利看车,唐先生微信转账给对方1000元,“我还特地在备注上标注了‘言字旁’订金。”但是双方未口头、书面约定看车不满意不退订金或需承担运费。
交款后,商家迟迟无法安排看车,称车辆需8月底才能收回。等待数日无果后,销售人员向唐先生推荐了一辆坦克500 Hi4-T车型,并告知车辆仅行驶1万多公里,车况良好。
在商家承诺车况、公里数无误的前提下,唐先生同意商家从中卫调车到银川火车站门店查验。可车辆到店后,唐先生当场发现,这辆坦克500实际里程高达86000多公里,与商家所说1万多公里严重不符。“如果一开始如实告知真实车况和公里数,我根本不会让他们调车。”唐先生表示,发现车况货不对板后,他当即提出放弃购车、退还订金。
但此时商家拒绝全额退款,称运输车辆产生油费、过路费、人工等成本,1000元订金需要抵扣运输损失,拒不退款。双方僵持不下,退款事宜被一直拖延。
为核实情况,记者陪同唐先生来到宁夏丽森租车火车站门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订金的销售人员并非公司正式员工,属于合作销售人员,按单提成、不发固定工资,唐先生的1000元订金也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门店此前并不知晓该起纠纷。随后,记者电话联系涉事销售人员。对方解释,调车确系专门为客户安排,客户看完车不满意,理应承担往返运输费用。当记者问及事前是否告知客户看车失败需承担运费时,对方未能给出明确答复,坚持要扣除相关费用。
经记者现场协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考虑到耗时耗力,唐先生同意商家退还一半订金。采访当日,涉事销售人员已向唐先生退还500元。
提醒
广大市民办理“以租代购”二手车交易时,务必核实商家资质,看清合同条款,切勿未看车、未核实车况就提前大额付款,明确约定订金退还规则,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避免产生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