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板子送到板材加工店加工,包括后期送货上门,但现在板子加工完了,该店老板却要求我增加定金后才给送货。”近日,业主张先生遇到的这件事,让他很是恼火。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最近对房屋进行装修,需要购买板材打柜子,经过一番挑选之后,他买了30多块板材,但要对板材进行加工。“我和这个板材加工店比较熟悉,就让他加工、送货上门安装,总共是4000多元,我已经支付了500元定金。”张先生说,剩下的钱款准备等干完活后一起结清,但现在板材加工店老板却把板子扣在店里,不给送货。
记者了解到,板材加工店雇用车辆为业主拉货,运费是1000元钱,可是业主才付了500元的定金,无法支付运费,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我觉得板材加工店做法不对,我是将整个工程承包给你,最后一起结账,现在遇到的事情,他要来协调解决。”业主张先生对板材加工店的做法很不理解,但加工店坚持要求增加定金,来支付运费,双方僵持不下,只有求助民警。
“你们最好双方协商一下,先把板材送过去,进行安装,不要耽误装修工期。”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此事。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鹿璐表示,在这个纠纷当中,业主和加工店形成的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性的合同,但是形成了一个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他们口头约定的内容,包括板材的加工、制作、送货上门安装,业主约定是先付500元钱的定金,在安装完毕之后再一次性支付剩下的余款。
“在合法的约定情况下,板材加工厂又雇用了其他的师傅送货,这是第二层法律关系,不能对抗此前与业主的约定。” 律师鹿璐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收取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0%的定金,这个纠纷当中,500元的定金是合法有效的。另外,板材加工店单方要求另加500元定金,来支付拉货师傅的薪酬的说法不合理。因为,加工店与雇用拉货师傅之间的关系,不能对抗此前与业主的约定。
记者 王希政 实习生 邢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