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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沈亚婷)7月25日,记者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激发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银川市正式启动新一轮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积极申报。
据了解,此次评审范围和对象为,凡在银川市所属县(市)区范围内,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骨干人员。
职称类别和专业设置高素质农民职称分为初、中、副高三个级别,对应名称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初级)、农民农艺师(中级)、农民高级农艺师(副高级)。包括农作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果类)种植、动物(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特色农业产业等专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2023年银川市农业系列(高素质农民)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活动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填报《银川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登记表》,并提供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成果、贡献等证明材料。
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主体,中、高级职称采取业绩认定、专业技术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评委会按照资格评审条件,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济社会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实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突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切实提高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经评审,取得高素质农民职称的人员,由银川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农业农村厅备案,评定结果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通过宁夏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放《宁夏高素质农民职称证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和电子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