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8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银川市成为宁夏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来,银川市坚持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为重要抓手,全方位提升全市社会信用建设水平。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建立健全全市企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在‘信用银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用修复流程与规范;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畅通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核、线上修复的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我市通过设立6888133信用修复服务热线,加强信用修复流程和规则政策指导,累计完成信用修复3711次;今年以来,全市引导企业在线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457家。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压缩至一日办结;强化主体权益保护,实现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结果与“信用中国”网站当日同步。在政策兑现、评优评先、资金奖补、稳岗返还补贴等工作中,对企业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核查,截至6月底,实施信用核查22批次,核查企业1393家,为各部门落实涉企政策提供了信用信息支撑。
此外,我市还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积极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构建政银企协同机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成本和风险,增强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和信心。着力扩大“云税贷”“纳税e贷”“政采贷”“银税互动”等扶持力度,向诚信纳税企业提供各类信贷政策,有效满足“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30.76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568.94亿元。同时,在科技、工业、农业领域成立3支风险补偿金和转贷基金,建立制度化白名单推荐机制;设立总规模3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的宁夏国有企业信用保障基金,推动国资国企实现更高质、更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