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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办的护理卡 续用时被告知已过期

目前商家已退还剩余费用

2023年08月08日  本报

最近,市民李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20年她在美容院办理了一张肩颈护理年卡,中途因有事便向对方提出了暂停使用,今年7月底,美容院却告知她该卡已过期无法使用。李女士认为,自己实际使用未满12个月,美容院应退还剩余费用。但美容院回应称,年卡已过期,退费诉求无法满足。

中途停卡又续用

却被告知卡过期

李女士介绍,2020年12月底,她家门口一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她推荐了肩颈护理不限次数年卡项目,费用是1680元。交钱后,李女士陆续去美容院做了几次项目,到2021年4月,由于家里有事,她便向美容院提出了先暂停使用该卡。

一直到今年4月,李女士又继续到这家美容院使用该卡,谁知使用到7月底时,美容院告知她卡已经过期,无法继续使用。

李女士认为,当时在办卡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标明该卡的有效期是一年,并且中途有事也提前告知了对方,所以按照一年12个月计算,目前她所办的卡应该还有近5个月的使用期限,对此,她希望美容院能够计算具体剩余使用期限,然后退款。

李女士办卡的美容院位于森林半岛小区附近,名叫秀域女性护肤生活馆。店铺负责人介绍,当初李女士办理的是肩颈护理不限次数年卡,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之内,按道理来说该卡已经在2021年12月底到期。

“我们的年卡只限年不限次数,当时员工可能跟顾客沟通有误,没有说清楚,所以我们将这张年卡延续到了今年7月。”秀域女性护肤生活馆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女士的这张肩颈护理年卡属于促销卡,本身属于优惠期间办理,并且已经陆续使用过20次,目前已经无法再使用。对于李女士提出的退还年卡内剩余月份费用的诉求,该美容院负责人表示无法满足。

律师:商家应继续履行剩余期限

对此,北京徳恒(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学丹告诉记者,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提出停止履行合同,而且另一方也同意,那么双方达成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在2021年4月双方经过协商终止了合同,2023年4月又继续开始履行合同,根据这样的情况,商家应该要继续履行剩余的期限。”韩学丹说。

而对于李女士提出的退还剩余期限费用的诉求,韩学丹介绍:“这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商家拒绝履行剩余期限,这等于商家解除合同,应当将没有履行完毕的期限内对应的价款退还给消费者;如果商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则不愿意继续履行,提出退费,这属于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消费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经过协商,商家已经退还了李女士卡内剩余期限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