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作为一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这也是被称作“小刑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17年后的首次大修,由于拟将高空抛物、抢夺方向盘、无人机“黑飞”等涉及公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新增纳入处罚范畴,从而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目前已经收到意见超过10万条。
其实,于2006年正式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曾在2012年作过部分修改,2017年公安部也曾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但由于争议较大,经审慎决定,相关批准工作暂缓。此后,有关完善和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呼声一直存在,根本原因还在于随着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增多,并且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出于实际需要,有必要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修改,其目的也在于通过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并增加相应处罚措施、合理设定处罚幅度、优化处罚程序等举措,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比如,修订草案中有8条修改涉及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其中包括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以抢夺方向盘等方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孔明灯、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违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对于这些行为如何处罚,修订草案也作出了相应规定。显然,修订草案对这些行为作出规范,既回应了大众加大对新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期望,也能够弥补当前治安管理领域的空白,避免“要么不处罚,处罚就是犯罪”这一现实问题的持续存在,使得刑事处罚之前有一个更为明确的治安处罚过渡。同时,这也符合此次修订想要达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有效衔接的目的,从而便于对这些行为进行分类处理,既能够对刑罚过度化有一定的矫正作用,也对预防相关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备受关注的另一原因是对“处罚范围”的预期。作为行政领域中一部重要的法律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重的处罚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而且公安机关有权力决定实施,一旦扩大处罚范围,就可能对个人权利造成影响。而且,扩大处罚范围也意味着公安机关权限的延展,对这种权限的扩充,法律上需配置以相应的约束机制。对此,有学者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应考虑将行政拘留纳入“听证”范围、作为行政拘留的前置程序,涉及到的个人在听证程序中可以聘请律师等,从而让拘留决定能够更为客观和理性。
目前,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讨论仍在持续高涨,相信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前,相关意见还会不断增加,这其实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既可以回应好社会关切问题,又可以与社会舆论良性互动。正因为如此,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需要你的意见,因为每一个人的意见都很重要。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