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停放有非机动车辆。
近日,家住西夏区物华兴洲苑小区的居民张先生反映,宁夏物华集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不让他的车进入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理由是他未交管理服务费。张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侵犯了他对车位的使用权。
业主地下车位使用受阻原因是未交管理费
2022年,张先生在物华兴洲苑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今年8月底他像往常一样将车停到了自己的车位,过了大约一个月准备开车出小区时却遇到了麻烦。
“9月25日车开不出来了,物业还要让我交将近200元的停车费。”张先生告诉记者,8月份之前他一直在正常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8月底之后没有缴纳,而这也是有原因的,比如地下停车场有大量的照明灯长期不亮,有不少非机动车停放,且卫生管理不到位。
在张先生看来,物业公司以限制使用车位的方式促使他缴费的做法并不合理,这侵犯了他的车位使用权。
近日记者来到张先生所购车位的地下停车场。现场看到,停车场约三分之一的照明灯不亮,地下停车场的大多楼道口都停放着非机动车,有两处闲置车位还堆放着废弃杂物。
张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无法收取管理服务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责,而不是限制他的车辆出入车位。他希望,物业公司可以尽快让他的车辆正常停放到自己的车位上,并对他这一个月在外停车的损失进行补偿。
物业公司:不交管理费无法使用车位
10月23日,记者来到了为物华兴洲苑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张先生坚持不缴费,那么车辆仍无法进入他的车位,这种操作也是大多数物业公司采取的管理手段。
那么,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就地下车库的停车管理服务又是如何约定的呢?工作人员向记者提出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一条内容,其中提到,业主使用地下停车位需按照每车每月50元的标准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不过,对于业主未缴纳管理费,物业公司如何处理的相关约定,工作人员并未展示相关内容。
与此同时,针对张先生所提出的地下停车场乱象,工作人员表示,在张先生反映非机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后,他们已经进行整改了,但因为没有强制处理的权限,所以难以做到根治。至于地下停车场部分照明灯未亮,则是为了节能降耗,节省下来的电费也用在了小区的服务上。对于车库堆放的杂物,对方表示因为找不到这些杂物的主人,所以没办法随意处理。
律师:物业公司限制业主使用车位行为不当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火楠进行了解读。
火楠律师表示,首先,张先生购买了车位,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没有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为由就拒绝业主车辆进入自家车位,追缴费用应通过正当方式。其次,需看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如何约定与此相关的细则和要求。如果明确约定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且出现了质量和内容不达标的情况,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减少缴纳相关费用。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地下停车场的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约定不明,而物业公司又提供了管理服务,业主则应当缴纳相应费用。
兴洲苑社区表示,下一步,会组织多方就此事进一步协商。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
记者 徐芙蓉 杨晨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