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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新建物业管理用房引质疑

相关部门:

已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成后需向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2023年11月16日  昂莹莹 李海弟

近日,家住金宇名庭北区17号楼的居民反映,入住小区都已经10年了,现在突然要在绿地上建设物业管理用房,一方面担心会对居住产生影响,一方面也质疑此举是否合理。

新建物业管理用房 部分居民有意见

“我在这已经住了10年了,前段时间看到有人把东北角的绿化树移走了,里面放了几块挡板,还说要在那盖物业管理用房,因为有业主现场阻拦,这事才搁置下来了。”小区居民马女士告诉记者,大家伙儿之所以不同意在楼前空地上盖物业管理用房,是认为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和开发公司在未经业主的同意下私自盖房,肯定不合理。“后来物业对此事发布了声明,表明我们17号楼前的空地本身就有规划建筑,对此我并不认可,因为买房的时候并没有人告知我们这块区域有规划,如果了解这一情况,也会考虑一下当时的购房意愿。”马女士说。

对于小区要新建物业管理用房一事,其他居民也谈了自己的看法。“当初选择买17号楼的房子,就是看好周围环境比较安静,适合养老居住。如果要在绿地上盖房,那个地方离17号楼很近,最受影响的就是我们了。”“以前物业管理用房被另作他用,现在绿地是全体业主的,17号楼业主群有很多人接龙,都表示不同意,为什么还能建。”

随后,记者在17号楼三单元门口看到了张贴的金宇名庭30^#物业管理用房施工公告、金宇名庭规划总平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在取得相关手续之前,是否征得了业主们的同意?对此,记者也向物业公司进行了解,对方表示,金宇名庭北区是2013年交付使用的,17号楼前原本规划的是垃圾中转站,后来因为居民意见大,所以就停建了,便把那片空地先做了草坪覆盖,后来因其它原因,开发公司将垃圾转运站变更为物业管理用房。

经核实,相关手续确已完成审批

随后,记者来到了金宇集团了解情况,金宇集团开发设计部工作人员马骁告诉记者,按照最新的《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需要补建一栋地上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的2层物业管理用房,计划为小区居民活动用房,由社区监督物业实施,主要是为了服务小区居民。早前在征求意见时绝大部分居民是表示同意的,所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变更。“今年3月3日经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调整批准了金宇名庭规划总平面图,并在网站和小区进行了公示,如果业主对规划方案调整有异议,可以向该局提出听证申请,若没有异议,则视为同意。现在17号楼部分业主有意见,我们只能再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再决定是否要建。”马骁说。

对此,记者也分别向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核实,了解到金宇名庭北区17号楼前确实规划为垃圾转运站,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后来因为该小区新增加了两栋住宅楼,所以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不符合《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的,除按照五万平方米的千分之四配置外,超过部分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二的标准配置,住宅(含商住)项目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位于地面以上一至二层,房产开发公司便将垃圾转运站变更为物业服务用房,产权这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截至目前,准备新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已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成后再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记者 昂莹莹 李海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