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问题认识不足等原因,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通过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来获取短期违法收益,最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现实生活中,面对这样的陷阱,我们一定要留个心眼、设个底线,不要被眼前利益所蒙蔽,别成为电诈“工具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检察机关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与此同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帮信罪”)案件数量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3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帮信”犯罪持续上扬势头,职能部门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揭露“帮信”犯罪伎俩和手段,提示风险、提供防骗指南,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所谓“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从公开发布的诸多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参与“帮信”犯罪的嫌疑人以年轻人为主,还有不少是在校学生,有的甚至被捕后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确,由于“帮信”犯罪的门槛低,但非法收益高,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年轻人极易被诱惑走上歧途。据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开展以来,银川市涉“两卡”的犯罪嫌疑人中,25岁以下青年人的“帮信”犯罪就占到60%。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之所以会以“网络兼职”“代转账”“网络投资”等名义,以高额报酬为诱饵,大量寻找电信卡、通信账号、银行结算账户等,目的就是为了隐去一切可能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迹,而其他人一旦沦为犯罪链条上的“工具人”,就可能触犯刑法,不仅严重影响自己和家庭,还会给被害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绝对得不偿失。
因此,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溯源治理,预防“帮信”犯罪至关重要。相关职能部门要扎实推进打击“两卡”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两卡”的严重后果,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治理,降低发案率;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机构、电信部门等则要持续堵住运营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学校和家长应当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倡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法律红线。作为个人,一定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被蝇头小利所惑,不逾越法律底线,遇事多留个心眼,别成为电诈“工具人”。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