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未成年女孩花2万多元买宠物犬 家人得知后要求商家退款遭拒

2023年12月13日  王辉

12月10日,市民曲女士向记者反映,几天前,自家17岁上高二的女儿,瞒着她在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犬和一些宠物用品,一共花费2万多元。她了解情况后,到宠物店协商退货退款的问题,却遭到了店主的拒绝。

孩子花费2万元购买宠物犬和宠物用品

12月11日上午,曲女士带着孩子购买宠物及宠物用品时的相关证据材料与记者见面,在一份《宠物活体销售合同》中记者看到,曲女士的女儿于今年12月2日,在金凤区元宝萌宠宠物店,花费14500元现金购得一只西高地宠物犬。合同信息栏中曲女士女儿的身份证号码显示其确实是一名17周岁的未成年人。

据曲女士介绍,12月2日,女儿带回一只白色的小狗,当时孩子未跟她说明实情。“她放学回家说是同学家的狗,暂时寄养一段时间。我也没多怀疑,直到12月5日,我无意发现孩子的微信转账记录,才发现端倪。”曲女士说,通过孩子的微信转账记录,她发现,女儿在12月2日给一个宠物店转账6000元。

“我发现后就问小狗是哪儿来的,她才说是自己买的,买狗的钱是现金支付的,一共是14500元。”曲女士说,作为家长,她一方面难以接受孩子瞒着自己进行大额交易的行为,另一方面,宠物店在明知孩子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征求家长的意见就和孩子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商家不能只为了利益,而做出有悖公平、诚信的事,如果当时通知我一声,我也会明确表示不同意孩子购买,就不会发生之后的这些事情。”曲女士认为,女儿属于未成年人,在与店家签订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时,店家并未联系家长进行确认,因此她认为店家应该退还所有款项。

宠物店

只同意退三分之一费用

那么对于曲女士提的诉求,宠物店又是怎么考虑的呢?当日,记者和曲女士一起来到了金凤区元宝萌宠宠物店。

在表明来意后,该宠物店店主明确表示,她也是事后才知道孩子是瞒着家长购买的宠物犬及宠物用品。“我一开始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直到后面签合同时才知道她未成年。”该店主对曲女士说,她在发现孩子是未成年人后,确实没有再跟家长沟通,但她觉得,即便如此她也不应该承担所有责任。经过一番协商后,元宝萌宠宠物店店主表示,自己只愿意退还三分之一款项。而曲女士对此表示,自己无法接受。

在协商中,曲女士和宠物店店主除了在购买宠物物品时花费的6000元的退还问题上达成一致外,对于购买宠物狗时花费的14500元的退还问题,双方一直各执一词。

曲女士认为女儿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在大额消费时店家有义务向家长追认,但显然店家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对于曲女士的说法,宠物店店主则认为,曲女士在对孩子的监管上存在疏漏,她没有义务为她和孩子的过错买单。

律师

《宠物活体销售合同》效力待定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善鹏。李善鹏介绍,与元宝萌宠宠物店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17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8周岁以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她所作出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所签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要经过她的监护人追认,这个合同才是有效的。但曲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这份合同是不予认可的,而且也及时表明了态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份合同可以撤销。

李善鹏表示,首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是基本的市场经济原则,店主在明知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应当与监护人进行沟通,但店主没有尽到告知监护人的义务,显然有失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因此无论于理于法,都应该退还相应款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热线无人接听

曲女士就此问题,也拨打了相关部门的热线电话,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解决问题。

“我拨打过12345热线,对方表示已经派单给金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时,他们又说已经派单给了上海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曲女士无奈地说,一周时间过去了,她最终得到的热线短信回复是该投诉延时处理。“他们的电话太难打通了,我们都不知道到底该向谁反映问题。”曲女士说,由于对方一直态度坚决,目前她已向金凤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希望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12日,记者拨打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根据该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的电话,而接通后,对方表示,该线索属地属于金凤区,又提供了金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的电话。而记者多次拨打对方所提供的电话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几经周折,记者又找了上海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投诉电话,而记者连续尝试10余次后,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接通后被立即挂断,或者接通后无人应答。监管部门是否能够介入调查处理,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

记者 王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