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艺人被人无故预订航班机票,且围绕该行程已被编造出各种不实传闻,引发关注。媒体发现,不少网友发帖表示希望购买艺人个人信息,同时在这些帖子下,也聚集着一些涉嫌售卖明星信息的不法分子。有出售卖家称,内娱700多人的身份证信息可以7元出售。
“700多人信息7元卖”,“批发”售卖个人信息的叫嚣猖狂至极。当身份证等个人敏感信息,以如此近乎“免费送”的形式在网络公开兜售,刺痛的是每一位公民的神经。买卖他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刑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收集、使用、非法买卖他人信息等行为及其法律代价,都作出了清晰规定。这一方面说明,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对违法并不畏惧,对犯罪抱有侥幸;另一方面也表明,严厉打击保护个人信息,具有常态性、复杂性、长期性,要时刻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种行为做斗争。
非法收集、买卖和使用个人信息,往往不是一时的孤立行为,而是有一条潜伏的专业产业链。这背后既有“需求端”的驱使,也有“供给端”的不法生意。因此,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就不能只是揪着“暗流”下涌动的黑色生意,同时也要对需求前端进行治理。要让那些试图购买和非法使用他人信息的人,清晰看到“雷区”的边界,明白伸手被捉的代价。
每个人的身份信息、生活轨迹等等,都受到法律保护。对于种种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漠视就是伤害,放任就是纵容。只有个体勇于维权,执法及时深入,法律果断公正,才能有效打压买卖个人信息的罪恶勾当。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