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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维权渠道 激发消费活力

2024年02月28日  孙瑞亭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激发消费活力”是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通过监督检查、揭露批评和提示警示,让线上线下的各类维权渠道保持畅通,才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

民生无小事,消费领域涉及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遇到权益被侵犯的情况要敢维权、会维权,更要依法维权。因此,职能部门在促进消费的同时,要大力改善消费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市场良性发展、避免贪图短期暴利。今年春节假期期间,公众消费意愿空前高涨,假日经济活力满满,消费潜能得到充分释放。与此同时,在交通出行、景区旅游、文化娱乐、消费服务等方面维权热度也较高。数据显示,中消协在2月9日至2月18日共计10天监测期内,共收集到“消费维权”相关信息约2158万条,日均约216万条。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之所以消费维权热度较高,一方面是春节假期期间消费者的旺盛需求与市场供给存在“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地方管理和服务观念仍然滞后,而广大消费者对霸王条款、行业成规等容忍度持续下降,维权意识显著提升,因而投诉和吐槽增多。

显然,在互联网时代,大家的发声渠道日趋多元,要想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职能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应对有力的处置回应机制。面对消费投诉,应畅通接诉即办、即诉即赔的渠道,快速化解消费纠纷。以春节假期期间被诟病最多的景区承载力方面的消费投诉为例,在面对运力瓶颈、景区拥堵,应提前进行旅游规划,通过宣传引导游客分散旅游目的地,避免热门景区和线路的过度拥挤。同时,面对舆论焦点,在线下实质性解决维权诉求的同时,还应清晰回应,给出结论性认定,传递主管部门认真对待、秉公处理的信号,做好公众情绪安抚工作。

此外,作为消费者对商家有监督的权利,包括对商家提供的服务、产品进行评论的权利,但在维权的过程中,特别是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相关评论内容的时候,要确保内容属实,言语得当,不使用侮辱性文字、图片,避免维权不当而构成侵权行为,要保存相关凭证材料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