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贺兰县月湖名邸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发现,他家的卫生间及客厅地面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沉,他多次与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联系,希望能将此事妥善解决,但却迟迟没有下文。
业主
屋内地面出现下沉情况
记者在贺兰县月湖名邸15号楼某单元一楼李先生的家中看到,屋内卫生间、客厅地中央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沉现象。李先生介绍,去年2月,在一次更换马桶的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了这一情况,他和妻子立即联系了小区物业前来查看。
“物业联系开发商来看过后,也没有告知我们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地面下沉,只是说给我们维修。”李先生的妻子任女士说,但由于当时房屋正在出租,开发商称屋内住人会给施工带来影响,需要租户先搬离出去。
随后,任女士与租户协商让其搬离了出去,然后等待开发商前来维修。但这一等,却迟迟不见开发商施工的迹象。无奈之下,任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
开发商
业主要求支付其监工费
采访当天,记者与李先生夫妇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银川富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开发商就此问题曾给出过具体的维修施工方案和维修明细,并不是任女士所说的置之不理。
李先生介绍,当时开发商的确出具过一份维修方案和明细,维修预算为49888.1元,他认为近5万元的维修预算不足以承担施工维修费用,同时他也更加担心开发商的维修施工质量。因此李先生便提出,在开发商维修的过程中,他要现场全程监工,但开发商需向他支付每天的监工费。
对此,小区开发单位宁夏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去年11月给李先生出具过的《地面下沉维修实施方案》,以及今年1月向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情况说明。
工作人员表示,在施工维修过程当中,对于给业主家里地面、墙面及相关区域造成的破坏,维修后将全部恢复原状,但是经过多次与李先生协商,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因是李先生曾提出要求开发商在维修过程当中,支付他每天300元的监工费;同时,李先生家中的门套、窗套、壁纸、电视墙等区域需全部更换。对此,开发商无法接受。
律师
监工费无法律依据 可主张装修损失
对于李先生提出的开发商支付其每天300元监工费,此举是否合理?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哪些维修义务?
对此,宁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告诉记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若房屋建筑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开发商需履行保修义务。目前,李先生家中出现地面下沉,若实属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需履行保修义务。但是,李先生提出开发商支付其每天300元监工费的诉求,并无法律依据。
此外,吴迪介绍,在维修过程中,对室内装修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应按照填平规则进行赔偿,房屋主人不能因受损而获益,也就是说,开发商给出的赔偿金额只能基于被破坏的装修物的价格来定。若李先生对于恢复原状过程中,开发商对于装修物破坏及恢复原状方面存在意见,可要求开发商折价赔偿,然后自行购买装修物。
截至发稿前,记者从宁夏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任女士那里了解到,双方已就维修及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履行维修地面下沉责任,同时,在维修过程中,任女士家全屋地砖、墙面壁纸、衣柜橱柜将全部更换,屋内其他遭到破坏的区域也将进行更换。
记者 张梦婷 牛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