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拿着材料来到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为其孩子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这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却因为一个举动被拘留。
3月初,高女士拿着出生证明等材料来到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为其长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经户籍民警鉴别,高女士所持的出生证明存在造假嫌疑,于是暂停帮其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发现,这张出生证明的纸质、颜色和正常出生证明不太一样,疑似是假证。”胜利街派出所户籍民警李婉茹介绍,进一步验证后,民警确认该证系假证。随后,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依法将涉嫌使用伪造证件的高女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高女士所谓的长女,实为其妹妹的孩子。14年前,高女士的妹妹因故无法养育孩子,便将小孩托付给高女士抚养。高女士一家在河南生活,接到孩子后,便在河南购入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将孩子的户口落在自己名下。
2018年,高女士一家从河南返银,将一家人的户口也迁回了银川。近期,高女士的妹妹决定将孩子接回自行抚养,高女士便带着相关手续来到胜利街派出所为孩子办理户口迁出业务,没想到,当年购入的假“出生医学证明”被户籍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高女士对其买卖、使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购买或使用各种伪造证件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家绝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便利办理假证。
记者 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