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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

保障消费者的“差评权”

2024年06月12日  孙瑞亭

以往给商家打差评顶多是被电话、微信骚扰,如今居然发生因吐槽商家被起诉并高额索赔的事情。先说说消费者究竟能不能给商家打差评?只要基于事实,打差评没什么不可以,能说好的,自然也允许说不好的,这是消费者的正常监督权。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能看到一些探店视频,其中不乏商家付费找“网红”进行探店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绝对能给你夸出花来,这其实就是通过“好评”来引导消费者进店的手段。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花钱买来的“好口碑”终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消费者的亲身体验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要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好评是助力,差评则是提醒,商家不能一看到差评就气得跳脚,不管是不是事实,只想着控评、删除和反制,如果是这样,再多的“网红”登门也撑不起一个好口碑。欢迎好评,正视差评,是误会就澄清,有不足就补齐,出问题就整改,在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上多花些工夫和心思才是正路子。当然,我们也鄙视那些歪曲事实、恶意诋毁、诽谤商家的行为,这不是行使“差评权”,而是坏,让人不齿!

孙瑞亭